1,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资格由招生院校初审;
2,由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市公安局负责考生户籍信息审核;
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退役军人身份审核;
5,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企业员工身份界定;
6,市农业农村委负责高素质农民身份界定;
7,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根据市级部门审核结果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复核。
审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