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应该是自从1987年7月,广州天河区第一个商品房居民小区出现,《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也就应运而生。
后来,有些地方把《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称之为《房地产权证》,现在,随着不动产登记的逐渐开展,最终将由《不动产权证书》取而代之。目前,《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并存,都是合法有效的房产权属证书。
据我所知,应该是1988年开始核发城镇房屋所有权证的。
从上世纪年七十年代末期开始,国家和企业一方面增加住房投资,加快住房建设步伐,另一方面开始探索改革住房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