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官方兽医有补助。
贵州省针对官方兽医实施了一系列的补助政策,旨在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并提高他们的社会保障。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对“老兽医”和现任村级防疫员的补助。
对于“老兽医”,补助政策规定,在村级兽医岗位上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未受法律法规处罚、未受开除处分的老兽医,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可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补助标准根据累计任职年限不同而有所不同,累计任职满10-14年者,每人每年补助金额1500元;累计任职满15-19年者,每人每年补助金额1800元;累计任职满20-24年者,每人每年补助金额2000元;累计任职满25年的,每人每年补助金额2500元。
对于现任村级防疫员,从2013年1月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任村级防疫员,未满60周岁的,按照每人每年40 0元的标准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此外,还有政策规定对未满60周岁的老兽医及现任村级防疫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为贵州官方兽医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也体现了贵州省对基层兽医人员工作的认可和关怀,有助于稳定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推进基层动物防疫工作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