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换发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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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由医疗单位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后,由于个人或其他原因需要换证的,需要提供的材料:
1、小孩出生证原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若新生儿户口已报,提供新生儿当页复印件
4、提供原出生医学证明换证理由。
5、如父母双方已经离异,一方需持有完整户口簿、 身份证及离婚证书。
01 换证情况一
当事人因小孩姓名,如生僻字等原因不能报户口时,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信息变更单》及原出生证正、副页予以换发。
02 换证情况二
当事人办理原出生证时由于医院信息打印错误、字迹模糊、损坏或丢失等原因需要换发或补办,由医院病案统计科提供分娩病案,核实身份信息后予以换发。
03 换证情况三
原出生证因父母双方身份证号码错误(由于派出所提供信息有误),则需另外提供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进行换发。
04 换证情况四
当事人换发出生证时提供的证件信息与分娩时病案中留存的证件信息不符。凭法定以下证件予以换发:
1.亲子鉴定报告
2.分娩病案复印件
3.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
4.需变更信息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