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园变更法人,是否需要林业部门批准,取决于森林公园的企业性质。
1、森林公园在成立时,是按照国家事业单位设置的单位,属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法人是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森林公园变更法人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到人事部门的登记机关变更。
2、森林公园在成立时,是按照《公司法》以国有独资企业设置的单位,森林公园变更法人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到工商部门登记机关变更。。
3、森林公园在成立时,是依据《公司法》规定,设置的股份有限公司,森林公园变更法人须经董事会提议,经股东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到工商部门登记机关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