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或单项工程合同额800万元以上的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以下、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甲、乙类工业建筑或建筑面积小于12000平方米的丙类工业建筑的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高度24米以下、单体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注:消防工程包括: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消火栓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