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条件。
1、在天津申请认定教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在天津的公民。
2、与天津的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且人事档案存放在天津市人事存档机构。
3、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格应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和高中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条件);2.申请认定小学教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和高中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条件);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同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三)参加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教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并合格。(四)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五)参加由天津市统一组织的教格认定教学能力考试并合格。(六)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天津市县级以上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体检合格。(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对其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八)申请人在报名参加天津市教格认定考试之前,须认真确认本人是否符合以上相关条件,在报名考试阶段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格认定工作办公室不进行申请条件的审核。如在申请认定递交材料阶段,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而无法认定教格,申请人后果自负。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天津博才教育教师资格证简介
一、招生人群:
1、 学生专科大一、本科大二
2、社会人员(专科及以上学历)自考、成考、电大、网教只要是学信网能查的均可
二、教师资格证层次报考条件
报考高中教师资格证:必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教师资格证:必须是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证:必须是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语文教师资格证:要求普通话必须是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报考幼儿教师资格证:中专幼儿师范类或者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培训科目及考试时间
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教学能力
教育学、心理学:每年4月、12月,单科成绩有效期3年
普通话:中心安排为每年4月和12月 天津语言文字中心大概两个月一期
(普通话没有地域区别全国通用,没有有效期)
教学能力:每年5月份考试 单科成绩当年有效
(教学能力必须是两学通过后才能参加,而且必须是应届别业生和已毕业社会学生可以参加)
四、申请流程
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两学合格、教学能力合格、普通话证书齐全六月份参加体检六月底提交申请,七月初换取教师资格证。
五、中心服务:
博才中心服务理念“学生第一”、“老师第二”、“公司利益第三”
1、 课程安排:
1两学开课时间上半年2月底3月初、下半年 8月份暑期班9月份,循环开课,教育学心理学每科4天的课程,考前一周组织串讲。
2教学能力:考试分专业知识(80分)+教案(20分)
教学能力主要考察学生知识积累能力,教案中心会聘请专业老师教授,教学能力考试没有固定范围择优录取!上课时间主要是每年5月份两到三天课程
2、收费标准
1、精选通班: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能力 700元
2、 综合班: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能力、普通话950元
3、免费赠送教材终身免费重修
博才承诺免费的东西不会二次收费,除政策的变更!
中心电话:022-83946843 13821285717(陈老师)中心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御湖翰苑5-301
(一)户籍条件。
1、在天津申请认定教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在天津的公民。
2、与天津的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且人事档案存放在天津市人事存档机构。
3、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格应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和高中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和高中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条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同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参加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教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并合格。
(四)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参加由天津市统一组织的教格认定教学能力考试并合格。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天津市县级以上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体检合格。
(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对其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八)申请人在报名参加天津市教格认定考试之前,须认真确认本人是否符合以上相关条件,在报名考试阶段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格认定工作办公室不进行申请条件的审核。如在申请认定递交材料阶段,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而无法认定教格,申请人后果自负。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格认定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