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
①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②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③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④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提升主任科员,一般要求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定为二十四级;
⑤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是正科级,属于非领导职务),定为二十二级。
2、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新录用公务员:
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3、对录用前已有工作经历的新录用公务员:
①公务员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已明确了职务和级别的,按明确的职务和级别任职定级。
②公务员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未明确职务和级别的,在招录机关有空缺职数的情况下,可参考其资历、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公务员职级晋升: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