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的定检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但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1. 使用单位应在压力容器储气罐法定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市特检院申报年检和定检。
2.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使用者持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向实施机关提出申请。
3. 登记机关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向申请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 实施机关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5. 申请人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后,实施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将检验结果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