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级别根据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确定。
按重现期≥100年 为1级,≥50年<100年为2级,≥30年<50年为3级,≥20年<30年为4级,≥10年<20年为5级。世界各国所采用的防洪标准各有不同,有的用重现期表示,有的采用实际发生的洪水表示,但差别不大。例如日本对特别重要的城市要求防200年一遇洪水,重要城市防100年一遇洪水,一般城市防50年一遇洪水;印度要求重要城镇的堤防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
二级防洪为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