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持有制造许可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其中,制造资格许可及其管理、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按照本办法执行。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TSGR7004-2013附录D进口压力容器监督检验专项要求。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TSGR7004-2013第11条规定,受检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这一条同样适用于进口压力容器的境外制造商。关于调整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检〔2006〕107号二、进口成套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也应获得总局签发的制造许可证。
因特殊需要,经国家批准进口的旧成套设备中属关键部件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须经当地检验机构安全性能检验合格后,出具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证明,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后,准许安装使用并办理使用登记。
回答是肯定的。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压力容器制造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以确保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从事压力容器的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