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者应当回收农药废弃物。
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坚持谁生产谁回收处置、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逐渐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三、农药经营者应当告知购买者对农药包装物进行回收处理。
四、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 大力宣传, 让广大农民认识到处乱丢乱废弃农药包装物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环境意识,减少乱扔空农药瓶、塑料包装袋的不良行为。
五、农药经营者应当设立农药包装物回收专门场所,确保农药废弃包装物有效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