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卫健委、财政厅下发《福建省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和卫技人员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文件强调四点:
一、补助包括人员经费保障和卫技人员奖励项目,属于工资性收入,但不冲抵原有的工资收入。乡镇卫生院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均有,分为人均5000元、4000元、3000元和2000元4档补助。
二、值得一提的是,在岗的基层医生属于卫技人员,两项补助均可领取,合计可达到6800~9800元。
三、离退休人员按人均3600元和各地财力分档补助。
四、此次为基层医生发放的两项补助,是一项长效措施,不是临时补助,而是长期补助。资金经费来源由省政府保障,通过共同财政事权安排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