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聘单位名义许职称的行为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属于欺骗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职称评定必须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评审程序,不得通过外聘单位名义许职称的方式获得。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职称评定的公平公正,也影响了专业技术人员的信誉和职业发展。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以任何形式在外聘单位名义许职称,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外聘单位不可以评职称的,必须是正式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聘单位不能以其名义许诺职称,职称的授予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具有职称评定权的单位或组织按照严格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外聘单位不是职称评定单位,不能许诺职称,否则涉嫌违法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