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 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持有《南京市购房证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住房)》或《南京市购房证明(本市户籍单身无住房)》;未在南京市享受过产权型住房保障。其中,35周岁以下个人还需提供在南京累计缴纳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 非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持有《南京市购房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南京市购房证明(非本市户籍单身)》;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提供自开具购房证明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4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 各类人才家庭或个人:持有《南京市人才购房证明》;未在南京市享受过产权型住房保障;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
1. 具备一定条件2. 因为南京共有产权房是由政府推出的一种住房保障政策,申请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例如家庭户籍、年龄、购房资金来源等方面的要求。
3. 除了基本的条件外,申请者还需要具备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没有其他房产,符合政府规定的购房人群范围等。此外,南京共有产权房的申请还需要参加相关的摇号或者竞价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