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镇卫生院申请,确认后再通过市里组织的考试就可以了.
根据有关规定,区卫生局每两年组织一次乡村医生考试考核工作。这次考试考核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医疗卫生机构、乡医本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民的意见。考试考核分实践技能和理论两部分。 乡村医生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可以在村(居)级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执业;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内可以申请再次考试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试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试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区卫生局将注销其执业注册,并且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