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吊装绳、吊装带前必须由使用人员检查确认是否有损伤,不得带伤使用。
2、吊装绳、吊装带出现扭绞、打结、外套保护层破损、显露内芯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予以报废。严禁修复后重新使用。
3、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吊装绳、吊装带技术参数使用,不得超负荷工作,不得采用拖拉、摩擦等方式吊运物件。
4、严禁使用吊装绳、吊装带吊运高温物件。
5、尽量避免吊运尖锐棱角物体,无法避免时,应采用保护措施,隔开吊索与负载物的棱角。吊装带严禁吊装超过其荷载的物体。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