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二、从事体育项目训练和指导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授技育人能力,切实履行教练员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具备从事教练员工作必备的身心条件。 四、按照要求完成岗位培训。 五、教练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初级教练 1.基本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了解体育项目训练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能够较熟练运用训练教学方法、手段,具备完成体育项目基础性训练和比赛任务的实际能力。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教练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