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另加10分。
有学士以抄上学位的,另加10分。
2、以中技学历积分,需同时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以高技学历积分,需同时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3. 属于夫妻分居的,另加40分。
4. 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如有本市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且毕业时间不超过4年,另加30分。
5. 由申请人提供学历、学位和技术技能水平证书,经验证后得分。
6. 持有非我市评定的专业知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持有非在我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参加并通过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道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
7. 本项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
1. 高中学历层次包括:普高、中专、职高、中技。
2、大专学历层次包括:大专、高技。
3、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三级,分别为:高、中、初级,其中初级包括助理级和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