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减免一、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6条二、承办单位、科室名称及地址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三、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个人所得税减免税资料(一式四份)1、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残疾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4、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优惠证及复印件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行政相对人减免税申请报告7、《个人所得税减免申请审批表》四、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无五、办理程序1、纳税人向管理机关申请2、管理机关受理调查与审核3、通过审核后交于减免税委员会4、(1)委员会不批准则退回管理机关,由管理机关给予纳税人通知; (2)委员会通过批准则会批准和上报,由管理机关给予纳税人通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七、服务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国家对残疾人员减免个人所得税政策由来已久,但是据玄武区地税局透露,目前该区只有一家企业为5名残疾员工申请办理了减免税事项。为此,地税部门提醒相关人员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据了解,凡是残疾人员的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权使用费等都属于减征范围。减免幅度根据残疾程度而定。残疾人员在办理减免手续时需提供的资料包括减免税款申请书、残疾证书复印件、收入证明复印件、已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四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个人所得税减免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6条
二、承办单位、科室名称及地址
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
三、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资料(一式四份)
1、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残疾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
4、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优惠证及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行政相对人减免税申请报告
7、《个人所得税减免申请审批表》
四、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
无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向管理机关申请
2、管理机关受理调查与审核
3、通过审核后交于减免税委员会
4、(1)委员会不批准则退回管理机关,由管理机关给予纳税人通知;
(2)委员会通过批准则会批准和上报,由管理机关给予纳税人通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服务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国家对残疾人员减免个人所得税政策由来已久,但是据玄武区地税局透露,目前该区只有一家企业为5名残疾员工申请办理了减免税事项。为此,地税部门提醒相关人员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据了解,凡是残疾人员的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权使用费等都属于减征范围。减免幅度根据残疾程度而定。残疾人员在办理减免手续时需提供的资料包括减免税款申请书、残疾证书复印件、收入证明复印件、已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