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府规定,一级建造师需要每个工作周期进行一定的继续教育培训,以保持职业能力和知识的更新。
具体要求如下:
1. 每个工作周期内至少参加120学时的教育培训或通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业绩评价。
2. 在学习过程中,应注重提高实战能力和应用知识,增强职业技能。
3. 注册建造师需要每年进行一定的培训学分,确保自己的专业知识更新和提高。因此,即便是已经成为一级建造师,也需要继续进行教育培训,并保持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提高。
需要参加,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