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加分政策:
1.凡在黄南州各中小学及幼儿园从教两年以上,有聘用合同及工作证明的加3分,需提供所在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原件;
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
3.同仁籍同工同酬、财政临聘、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临聘教师加5分,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原件
1,全国优秀教师可加分
2,全省优秀教师可加分
3,市级优秀教师可加分
4,省级教学能手,能加分
5,市级教学能手能加分
6,全省青年教师优质课一二等奖能加分。
7,全市青年教师优质课一二等奖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