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第二: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本地]区教委.申报材料包括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第四:早教中心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开办早教中心需要资质是合法的营业执照。早教中心申请人需要向当地所属的工商所提交申请,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受理,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早教机构需要的基本资质就是营业执照。有空间(地方)、配套齐全的设施、专业的教师团队、一定的创建资金、完备的管理制度和符合标准的卫生条件等。
如果有孩子吃饭的话还要有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达标,食品安全合格证书等。教师还有学前教师从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