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补助金的撤销,可以去当地的社保窗口办理。
目前,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全国统一入口已开通。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申领和取消。
2. 领取失业待遇期间出现重新就业、参保登记、死亡、应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之一的,需办理停领失业待遇。
3. 关注微信公众号“人社12333”---微官网---右下角“我的”---手机验证码登录---进入首页(右上角更多)---工伤、失业---失业个人待遇线上终止办理---进入后点击“确认终止”---办理完成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
失业人员到就近社保局失业保险科申请办理
办结业务:
工作人员核准并开具《停止发放失业保险决定书》
所需手续: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
停止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至申领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劳动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以及根据停止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提供的相应申办材料(具体可至失保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