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要作废怎么处理

2024-04-03 15:59:10
发票丢失要作废怎么处理,麻烦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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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的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丢失发票的消费者到销货单位取得该份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销货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货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销货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2024-04-03 15: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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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应将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

2024-04-03 15: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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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不需要作废处理的,如果这时候你的发票丢失以后,你如果是购买方的话,那么你也可以让销售方把他的结账给你复印一下,同时去他的税务局给你开一个抄报税证明,这时候你可以拿着抄报税证和复印的记账联儿直接进行记账处理就可以了。

2024-04-03 15: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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