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明的学历为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
注:大专以上毕业人员,申报人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原则上须一致或相近,否则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对在企业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对助理级职称不作要求,部分专业评委会放宽至理工科类也可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