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按要求向株洲市人力资源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毕业证书;学历验证认证报告,申请人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2,深圳人力资源局按规定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并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定,株洲市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公示资助清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议的,株洲人力资源局按程序向人才支付资金;公示有异 议的,将重审。重审后证明异 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并将处理情况报区人才办备案;重审后证明异 议内容不属实的,按正常程序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