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台州市各级政府将重点给下列企业发放留台州过年外来员工新春红包予以支持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为:以留在台州过年的外来员工人数计算,亩均绩效综合评价B类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380元/人,亩均绩效综合评价B类及以上的规下制造业企业、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80元/人。
据活动通知规定,上述企业均应注册在当地、有纳税记录,员工须在台州正常缴纳社保。红包原则上由企业在2月14日(正月初三)前发放完毕,当地相关部门对企业红包发放名单和补助标准进行审核后,于活动结束前将补助资金结算拨付至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