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1.职业资格评价,是指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方式,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评价。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考核评价的活动。
3、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对劳动者掌握某一就业技能的水平进行考核的活动。
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包括:专业技能、操作技能、沟通表达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