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减员手续,填写牺牲病故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遗属补助审批表,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到社保部门申领。
具体由退休教师原所在单位人事干部负责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教师病故后要办理事相有上报单位,火化,找单位办理丧葬费,抚恤金,及20个月生前养老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