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之前是特殊工种,改制后仍然算是特殊工种。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如焊工、起重工、高空作业等。这个定义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国企改制并不会改变员工的工种和工作环境,因此原来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在改制后仍然属于特殊工种。这是由法律和政策所规定的,不能随意改变。同时,在劳动法中也有规定,特殊工种必须进行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因此,国企改制之前是特殊工种的员工,在改制后仍然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以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按国家规定不能更改。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高温、高寒、有毒气体这种特殊工作,国企改制之前是特殊工种这是国家劳动部门所规定的,不是国企所规定的。
仍算特殊工种。
一般来说,特殊工种是针对国企的,如果企业改制后,成为股份制企业或者私营企业,特殊工种是没有相关待遇的。也就是说经过改制后的企业,在里面工作的特殊工种将和普通工种一样,按照正常年龄退休。同时,一般认为在非国有集体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员工有相应的岗位补贴。
仍然是特殊工种。
1、国企改制之前是特殊工种,改制后仍然是特殊工种。
2、特殊工种岗位是国家劳动部门认定的高温高空高危有毒有害的工种岗位,国家以文件的形式详细列出特殊工种的种类并要求全国各单位各企业贯彻执行,而不是国有企业领导能认定得了的,因此,无论国有企业如何改制,特殊工种岗位都是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