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