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形态的发展规律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第一,社会形态的发展规律具有普遍性:
①社会形态的性质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具有对应性;②社会形态的发展具有递进性(从低级到高级)。第二,社会形态的历史进程具有特殊性:
①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社会形态的具体形式各有其特殊性;②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社会形态的演进道路各有其特殊性。日耳曼人:原始社会━→封建社会;鄂温克人:原始社会━→社会主义社会。
人类历史是不容超越的,没有哪个历史是跳过一定的发展阶段而进入“高级”。
五种社会形态的演进规律是马克思单线历史观的主要观点,但是这个观点本身就不是普遍适用的,马克思自己总结出来的单线演进,是基于他对欧洲和小亚细亚国家历史的考察,最多只能代表那两个地方的社会发展历史。比如中国,就不适用。
只不过,马克思哲学中关于发展的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毕竟,随着知识的积累,人类的文明程度总体在上升。
社会形态的发展规律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第一,社会形态的发展规律具有普遍性:
①社会形态的性质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具有对应性;②社会形态的发展具有递进性(从低级到高级)。
第二,社会形态的历史进程具有特殊性:
①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社会形态的具体形式各有其特殊性;②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社会形态的演进道路各有其特殊性。
日耳曼人:原始社会━→封建社会;鄂温克人:原始社会━→社会主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