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3、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
4、工艺、焊接、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
6、现场施工过程检验、验收检验的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6人,由技术人员或者持有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7、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
8、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6年以上或者取得电梯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的技术工人不少于8人;
电梯A1资质证覆盖A2级和B级资质证。 电梯A1、A2、B、级资质具体 :
A1级资质电梯:额定速度>6.0m/s 。
A2级资质电梯 :2.5m/s<额定速度≤6.0m/s
B级资质电梯: 额定速度≤2.5m/s
A1级覆盖A2和B级,A2级覆盖B级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不分级。
A级 技术参数不限。
B级 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额定载重量不大于5t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以及所有技术参数等级的自动人行道和自动扶梯。
C级 额定速度不大于1.75m/s、额定载重量不大于3t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以及所有技术参数等级的杂物电梯、自动人行道和提升高度不大于6m的自动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