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需要申请领取,申请流程:
1、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负责推荐工作。
2、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和有关要求,向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推荐。在推荐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同行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根据选拔条件,对逐级申报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报经设区的市党委、政府或省直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推荐的人选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送省直有关部门,由其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推荐,提出初选名单。
5、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及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评审、研究,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涉密人员除外)无异议后,上报省政府批准。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报人社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