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规定现场检验:新投运或改造后的I、Ⅱ、Ⅲ、Ⅳ类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应在一个月内进行现场检验。
I类电能表至少每3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Ⅱ类电能表至少每6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Ⅲ类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次。Ⅰ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200MW及以上发电机、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的供电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变电所的电能表检定周期:分离式和整体式分时记度电能表的检定(轮换)周期,应符合JJG307—1988 中第20 条规 定;每年至少校对1 次时段投切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