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实施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2.负责组织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
3. 负责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施工方案的审查和技术方案的确认。
4. 负责组织协调和配合项目的测设验收、设计文件初审及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
5. 负责进场施工、监理技术人员的资格审查、考核及培训;审核监理工作计划,制定对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考核细则。
6. 定期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议,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7. 监督检查各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和组织计划完成情况,提出计划调整的审批意见,掌握工程进度,协助合同部核实汇总各监理、施工单位上报的旬进度报表、月进度报表、年度报表。
8. 参与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技术方案的比选与确定工作及项目的技术更新与改造,及时引进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
9. 负责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竣工资料、工程决算的编制工作,协助财务部做好工程核算及决算工作。
10. 完成建管办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各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