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估价入帐的账务处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暂估入账,记入原材料(暂估)科目。
次月收到发票后,先红字冲回暂估入账,再按票面金额重新登记。冲红后,必须包括进项税。重新入账时,借方科目为原材料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方科目为应付账款。涉及上年估价入库库存商品,次年收到的发票金额比暂估金额低,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首先,将原估数作为红字冲销,借方科目为库存商品和应付账款-暂估-XX单位(原估数),贷方科目为应付账款-XX单位(原估数)。然后,将实际价格入账,借方科目为库存商品和应付账款-XX单位(实际价),贷方科目为应付账款-XX单位(实际价)。注意在此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库存商品借方红字的情况,需要冲销销售成本。借方科目为主营业务成本,贷方科目为库存商品。请注意,具体的账务处理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会计人员或相关财务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