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湖南省的高考总分,根据不同科目和满分设置,存在两种说法。
一种说法是,高考总分是750分,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分别为200分、300分、250分。另一种说法是,理科的总分是710分,各科目及分数如下:数学120分、语文120分、英语100分、化学100分、物理100分、生物70分、政治100分。由于我无法获取确切的官方数据或资料,因此无法确定哪种说法更为准确。如需了解1988年湖南省高考的确切总分情况,建议查阅当时的高考招生简章或相关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1988年高考总分是750分。高考是一种全国性的应试考试,是中国大陆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入学考试。高考分为3科和4科两种考试模式,其中3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4科包括加上物理或化学。高考总分是根据每个科目的满分进行加总,不同科目的满分也不相同。
1988年的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分别为200分、300分、250分。因此,总分为200+300+250=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