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岗位等级是事业单位特有的一种等级划分制度,有些大型国企也参照这个执行。
人事部公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对应三类岗位又分别划分了通用的岗位等级,共28个级别。此外,事业单位也可以设置特设岗位,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