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隐患分为哪些类别
隐患类别分成三类,分别是:重大隐患、紧急隐患、一般隐患。
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2、紧急隐患是指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突发性隐患。
3、一般安全隐患就是可能发生危险存在的问题。
1、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根据避免交叉的原则,考虑是个起因可将事故隐患归纳为21类,即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煤与瓦斯突出、公路设施伤害、公路车辆伤害、铁路设施伤害、铁路车辆伤害、水上运输伤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