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票开的的是普通发 票,进项票开的是专用发 票,只要是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但消费者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