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副省部级以上干部属于高级干部(包括省部级副职、省部级正职、国家级副职、国家级正职);厅局级及县处级干部为中级干部(包括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基层干部为县处级以下,即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工作的干部(乡科级及以下,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
一般认为副省部级以上干部属于高级干部(包括省部级副职、省部级正职、国家级副职、国家级正职);厅局级及县处级干部为中级干部(包括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基层干部为县处级以下,即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工作的干部(乡科级及以下,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