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议制指古代的一种进谏形式和制度。
1.谏议制度本身的复杂性,根难将其演变过程说得一清二楚,以谏为职的官员称作谏官,又形象地被称作言官,但言官亦指监察官员。
2. 谏议包括奏议和封驳。上文已经谈及的奏议是指向皇帝提出批评性的意见,通常取书面形式,上奏的谏官是政府议事机构的成员,也可采取口头形式。
3. 封驳是指月一种程序,当谏官认为敕令或其它包含有皇帝旨意的文件不妥时,加封后退回,以示异议。
4. 秦汉时期,谏官初为加官,皇帝将谏议之职委于领有侍中、常侍、散骑常侍等职衔的私人顾问,此类谏官在秦代多为武将。
5. 进谏的使命由门下省承担,封驳已渐成定规,给事中既可驳回官员向皇帝呈递的奏折,亦可将皇帝的命令退回中书省。
6. 进谏使命由门下省和中书省共担,门下省设给事中四名及辅员若于,并设左谏议大夫四名,左散骑常侍四名,中书省则设右谏议大夫四名,右散骑常侍四名。
是中国古代对皇帝的言行和决策进行监督的制度。
秦汉时期,谏官初为加官,此类谏官在秦代多为武将,汉代谏官身份各异。东汉时,谏官成为定制。
唐朝时,唐太宗极为重视谏议制度,此时的进谏使命由门下省承担。
宋朝诸帝对谏议制度继续予以重视,设立谏院。
明清时期,皇帝加强个人专制,谏议制度遭到破坏,专门的谏议机构已经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