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能源与动力工程转专业方法:
1、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资格按学生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队来确定,学生因病、学习困难或专长生需调整专业的除外。
2、一年级学生在第一学期结束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大类前20%的(含20%)可申请转专业(不限专业类别);一年级学生在第二学期结束后成绩排名(含第一学期成绩)在本专业大类前20%的可申请在同一专业大类内转专业。
3、一、二年级学生在转专业时,通识教育基础选修课成绩不纳入计算GPA的范围,按照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GPA)进行学习成绩排名,且GPA大于等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