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中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全年3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计20学分;公需科目3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计10学分。
执业中药师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个科目,公需科目需完成10学分,30学时;专业科目完成20学分,60学时。执业中药师继续教育2个科目完成规定学时并考试通过后,即可获得相应学分。执业中药师继续教育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考核合格,授予学分,学分全国范围内有效。
1、中国药师协会开展的示范性网络培训;
2、省级(执业)药师协会或药监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
3、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4、经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取得执业药师证书后每年都要完成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继续教育学分学习,当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在次年补学,连续两年没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学习的,执业药师证书失效。
每年必须不低于80学时的继续教育。执业中药师作为一种水平能力测试的职称,取得职业资格的中药师每年都得参加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