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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
一级建造师考试总分为4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包括《工程经济》和《工程技术》两个科目,总分为300分;面试科目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与实务》,总分为100分。
成绩管理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