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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的单位转移是指将注册在某个单位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转移到另一个单位的过程。具体步骤如下:
1. 准备相关材料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原聘用单位的解除合同证明或离职证明;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原件;
个人身份证明。
2. 网上申请
登录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建造师管理系统,填写《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 提交材料
将在线填写并打印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以及上述准备的材料,一并提交至新聘用单位所在地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 审核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材料上报至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 公示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6. 办理变更注册
公示无异议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办理二级建造师的变更注册手续,并发放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7. 注意事项
在办理二级建造师单位转移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得有伪造、涂改等行为;
变更注册手续应在原聘用单位解除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变更注册手续完成后,应及时将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交予新聘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