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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合格合格后不会另发证书,而是核发专业科目合格证明,专业科目合格证明作为增项注册的材料。建造师增项个数没有被限制,也就是说,如果有需要,一级建造师10个专业和二级建造师6个专业都可以考,除了主专业外,其余专业都是可以作为增项报考的。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二级建造师分为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6个专业。需要注意的是,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相同专业不能同时注册执业,不同专业可以同时注册执业,但是必须注册在同一家单位。
建造师增项:指的是已取得建造师其中一个专业的资格证书,报名其余专业科目考试。
建造师增项考试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级建造师《专业实务》题型分值:
单选题20道,多选题10道,综合分析题(案例)5道。其中,单选题总分为20分,多选题总分为2分,共20分,前三题为20分,后两题为30分,共120分。总共160分。
二级建造师《专业实务》题型分值:
单选题20(每题1分);多选题10(每题2分);案例题4(共80分)。考试满分120分。
建造师增项成绩管理: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