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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人格理论可以根据不同人的性格特质,运用不同的沟通方法和激励手段,充分调动每一个员工的积极性,更好的完成组织目标。人格类型理论是很古老的,但它比较粗糙一些,人格特质理论相对比较精细,所以,目前特质理论比较盛行。
人格特质理论(theory of personality trait)起源于40年代的美国。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心理学家高尔顿·威拉德·奥尔波特和雷蒙德·卡特尔(Raymond Bernard Cattell)。特质理论认为,特质(trait)是决定个体行为的基本特性,是人格的有效组成元素,也是测评人格所常用的基本单位。
人格特质理论把人格认定为是由诸多特质构成的。所谓特质,是指人拥有的、影响行为的品质或特性,它们作为一般化、稳定而持久的行为倾向而起作用。特质被看作为一种神经心理结构,也是一种先在的倾向,使个体以相对一贯的方式对刺激作出反应。
特质论并不是把人格分为绝对的类型,而是通常认为存在一些特质维度,每个人在这些特质上有不同的表现。比如,慷慨是一种特质,每个人都可在不同程度上具备这种特质,成为其人格的特色之一。而人之所以有差异,就在于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特质表现程度,形成不同的特质构型,以此来解释人的行为差异。